三、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度和覆盖面
(一)大力扶持农村客运稳步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逐步将公交线路延伸到具备条件的乡(镇)、村;认真落实农村客运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
(二)引导农村客运进行公司化改造。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公交化经营,并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可采取灵活的片区经营、流动发车、循环运营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对新开行的客运线路,可视情开行隔日班、周末班、赶集班车。
(三)引导适合农村客运的车辆进入市场。交通部门要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引导经营者选择适合山区农村客运经营的客车,用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取代非法载客的农用车,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增加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公安交警、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法打击农村道路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法载客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
(四)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规划、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简化立项、建设、用地等审批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其建设用地需要,交通部门要积极争取建设补助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步伐。
(五)积极开通“周末学生班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在原有已开通“周末学生班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措施,兑现优惠政策,让“周末学生班车”开好、开久。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摸清乘车学生底数,做好登记工作,合理安排学生乘坐“周末学生班车”,每逢周末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组织学生乘坐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车回家和返校。客运企业和车站要主动配合学校,定时安排好客车接送学生;各职能部门应按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六)落实墟日管理制度。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节假日、墟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要指派一名领导干部值班,带领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营运客车是否违法超载,其他车辆是否非法从事客运,从源头上严把交通安全关,把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