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支持老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
(豫交计〔2008〕203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
2007年9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老区发展的意见》(河南省委豫发[2007]27号),今年7月,李克副省长又召开省长办公会议,要求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加快老区发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文件要求,支持老区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老区农村公路建设。老区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为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重大贡献。各单位要把老区农村公路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改善老区农村公路状况,为老区群众的出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加大资金投入。根据省委豫发[2007]27号文件的要求,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补助标准,国家和省农村公路补助资金要优先安排老区农村公路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老区的行政村“村村通”工程,加快老区县乡道建设和危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