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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

  (五)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与村合作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依托供销合作社经营的日用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结合“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配套建设,综合利用,使村级综合服务社成为综合性、多功能的农村便民服务载体。

  (六)探索发展“三位一体”建设。加强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科技等部门的协作,构建好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技术推广、农资供应、市场开拓、信息咨询、资金供给等服务功能,真正与农民群众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支持安吉县供销社和吴兴区供销社搞好试点,并逐步在全市推广,促进各部门围绕“三农”,合力兴农。

  三、以发展连锁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七)加快发展全市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大力创办和发展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形成覆盖全市农村的连锁经营网络,使农民群众能够买到质优价平的“放心”农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拓宽农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种子、农机具、饲料、兽药等经营服务。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区域配送中心,开展农资连锁经营。

  (八)加快发展农村生活资料连锁经营。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改造和提升日用消费品流通设施,重点培育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新型流通组织,为农民提供物美价廉、安全可靠的商品。

  (九)加快发展医药连锁经营。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抓好医药的连锁化服务,加快组建药品连锁店。各级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发展医药网点要给予支持,迅速将医药连锁经营在农村实现新的延伸和拓展,确保农民买上放心药。

  (十)加快发展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参与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体系建设,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集中地兴办专业市场和购销网点,与农民订立农产品收购合同,增强供销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带动能力,对供销合作社兴办的流通型、加工型企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认定为农业龙头企业,并给予相应的扶持。

  (十一)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利用传统的废旧物资经营网络,通过拓展、整合、完善,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各级政府要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收政策和资金投入上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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