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商丘市智能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批复
(豫交工〔2008〕45号)
商丘市交通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对商丘市智能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进行审查的请示》(商交[2008]57号)收悉。根据《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交通部[2004]5号令)精神,省厅组织专家对商丘市智能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按规定对审查意见进行了公示,认为该企业符合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要求,同意其获得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