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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鹿城区双潮乡等8个乡镇为温州市教育强镇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鹿城区双潮乡等8个乡镇为温州市教育强镇的通知
(温政发〔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教育强镇评估验收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验收,鹿城区双潮乡等8个乡镇的教育普及程度、师资水平、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主要指标,基本符合“温州市教育强镇”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鹿城区双潮乡,瑞安市林溪乡,乐清市仙溪镇、龙西乡,苍南县南宋镇、莒溪镇、芦蒲镇、五凤乡为“温州市教育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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