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
建立市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黄德康副市长为组长,市海洋与渔业局黄涛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副主任刘世安、市财政局副局长朱定钧、市人事局副局长吴家斌、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林传平、龙湾区政府副区长黄阳栩、乐清市政府副市长胡成剑、瑞安市政府副市长郑邦良、洞头县政府副县长林琼、平阳县政府副县长曾上俊、苍南县政府副县长董旭斌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林传平兼办公室主任。
四、建设内容
(一)海洋渔业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全市将建成市海洋渔业监控总指挥中心和沿海6个县(市、区)海洋渔业监控指挥中心。沿海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渔业乡镇设立分中心平台。指挥中心平台由系统数据库、电子海图、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管理信息系统、通信模块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组成,应兼容海事卫星、北斗卫星、AIS系统船位监测信息需求;预留其他不同类型的运动通信数据接口,可扩展升级。
为了保障渔船救助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市和沿海县(市、区)海洋渔业监控指挥中心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进行全程监控。
(二)自动识别避碰系统(AIS)终端建设。凡主机功率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业船舶,均须安装AIS船用终端设备,数量约为3511套。
(三)卫星监控和通信系统终端建设。行驶航程可能超过AIS系统覆盖范围的渔业船舶均须加装卫星监控和通信终端(一般为185马力以上的渔船),数量约为2250套。
五、建设资金和扶持政策
(一)海洋渔业监控指挥中心。监控中心必要的硬件设备、配套设施、维护经费和工作人员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每年向卫星通信运营商支付的监控信息费,按所监控渔船数量,由省、市、县财政按4∶3∶3比例分别承担。市海洋渔业监控总指挥中心建设由市统筹财力安排资金,日常维护经费(包括监控信息费)在年度预算中列支。
(二)渔船安装AIS避碰系统和卫星监控船载终端的费用,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省政府对瑞安、龙湾、乐清辖区的渔船一次性补助AIS终端每套800元,卫星终端每套4020元;洞头、苍南、平阳辖区的渔船一次性补助AIS终端每套1200元,卫星终端每套5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