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无锡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通知
(锡劳社培[2008]37号)
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委办发[2006]119号)精神,构建面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根据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一致、专业优势明显、培养质量好、成绩显著、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社会信度高、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建设原则,在各单位申报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基础上,经研究,批准无锡技师学院等9家为我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经批准建立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承担全市、主要是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任务,并为其它职业培训机构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市每年将组织对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进行检查评估,对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教育管理不善、专业特色减弱、培养成绩不佳或不能完成培养任务的基地实行淘汰退出机制,真正将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成为我市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摇篮和示范窗口。
附:无锡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