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社会保障基金报表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编制社会保障基金报表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分析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研究财政支出结构与绩效,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障基金报表的编报工作,提高报表的编报质量,根据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评比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08]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无锡市社会保障基金报表评比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无锡市社会保障基金报表评比办法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无锡市社会保障基金报表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
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劳动部门。
二、评比范围及方法
1、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占总分的50%,以下简称社保决算)
2、重点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季报表(占总分的25%,以下简称:重点季报)
3、社会保险基金月报(占总分的25%,以下简称:社保月报)
上述三类报表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比,先得出各类报表分值,再按各类报表所占比重得出总分。扣分数以各项指标最高得分为限。
三、社保决算报表评比标准
(一)报表编制及审核(60分)
1、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在规定日期将账目核对一致,有财政、劳动保障部门签字盖章的对账表(5分,每错1处扣5分)
2、决算财务和统计数据的编制(45分)
(1)决算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一致(5分,每错1处扣5分)
(2)当年收支余、上解下拨、利息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等项数据的审核(20分,每错1处扣2分)
(3)决算统计数据的审核(10分,每错1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