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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无锡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

  备注:
  1、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累计满分为100分,工作表现基本合格分为18分,工作实绩基本合格分为42分,这两项均为否定项;
  2、工作表现由班组、车间(工段)、单位分别打分,最后取均分;工作实绩和获奖加分由专家组根据业绩记录进行打分,最后取均分;
  3、本表所列具体评定内容,各有关单位可根据企业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企业可设立否定项(如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可一票否决)。
  4、评审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89分为合格。

  附件2
  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身份证

号码

 

参加工作

时间

 

原证书职业及等级

 

授证

单位

 

授证时间

 

毕业院校

 

毕业

时间

 

所学专业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

等级

 

本职业(工种)工龄

 

破格申报

条件

 

通讯地址

 

邮编

 

电 话

 

企业资格

初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职业技能

鉴定中心

复查意见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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