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镇政发〔2008〕6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但是,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较薄弱,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为深入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认真落实《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中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和危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工作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建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突发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整合应急资源,建成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3.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办事机构及其工作职责,重点推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必须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作用。
4.制度建设。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镇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应急管理实施办法》、《应急办工作职责》、《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等政策措施,加快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参与、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