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对全省道路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教育整顿的紧急通知
(豫交运安监〔2008〕100号)
各省辖市运管处(局),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六县(市)运管所(处):
近段时期,全省旅客运输连续发生较大、重大道路运输事故,8月15日,三门峡市渑池县道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死亡15人、伤20人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全省震惊;同时客运企业也连续出现多起违规经营行为。究其原因一是客运企业对营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重视,安全制度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薄弱;二是客运线路脱班普遍,管理不到位;三是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为了汲取渑池“8.15”重大事故的教育,举一反三,省局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从业人员教育大整顿,经营行为大纠正,包车牌使用大清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客运企业要组织由运管部门参与督导的安全教育整顿,要区分环节,拿出方案,时间由各企业确定。要通过安全教育整顿,建立起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机制,使驾驶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当前残奥会和改革开放30年大庆的特殊时期,树立起良好的安全意识。
二、在教育整顿中,要坚决打击违规经营,特别是受利益驱动而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超载行为。对于已经审批的线路、车辆进站的班次都要摸清底数,经整顿仍不按审批线路经营,并且出现问题的,要坚决吊销其线路许可,对所在市的运管机构要在全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对包车牌的使用要认真清理,按时收回。必须严格执行包车牌使用的登记、注销制度,对于调节运力需要使用包车牌的,运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假包车牌,要严厉打击惩处。各市运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开展打击行动,对于既没有组织,又连续出现问题的市、县要追究责任。
四、对于运管机构所办的运输企业,要认真进行清理,必须与管理机构进行脱钩,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严禁运管执法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