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省调整载货类汽车养路征收标准的有关文件材料(永久);
5.全省干线公路、还贷公路每年度车辆通行费考核计划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6.全省每年度召开有关交通规费征稽工作会议方面的文件材料
(1)通知、纪要、议程、领导讲话、报告、总结,重要的声像材料(永久);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30年);
7.本处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七、科学技术教育处
1.管理和指导全省交通科技教育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2.拟定的全省交通行业的科技、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永久);
3.下达的全省交通系统每年度重大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实施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4.全省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5.每年度下达的全省交通系统科技进步奖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6.每年度下达的全省交通系统科技项目计划及科研经费计划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7.下发的全省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永久);
8.召开的全省交通科技工作会议方面材料
(1)纪要、通知、议程、领导讲话、总结、报告、重要声像资料(永久);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30年)
9.本处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八、法规处
1.组织起草的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和主要规章的文件材料(永久);
2.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永久);
3.组织交通行业行政研究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4.对交通法规和重要规章的解释和咨询的文件材料(30年);
5.对交通行业监管机构依法实施纲要规划、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6.参加、召开全省交通法规、法制工作会议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7.反映省交通厅机关法规、法制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录音、录像、光盘、照片)(永久);
8.本处室每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0年)。
九、路运管理处
1.组织拟定的全省公路、内河航道、运输等方面的行业政策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
2.全省公路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3.全省交通系统维护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工作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4.全省交通系统运价政策的拟定、管理工作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5.全省交通系统水上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方面工作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
6.参加、召开全省路政运管工作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