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土保持。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监测、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配套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具体实施规定,依法进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监管,严格控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到201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万公顷,实施生态修复面积50万公顷。
--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以“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人工增雨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为依托,建立和完善以抗旱、增蓄、生态恢复治理、水资源开发综合利用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体系。努力构建布局科学、手段先进、作业规范、评估准确、服务全面的具有青海特色的新一代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完善青海省典型地区人工影响天气的监测、指挥、作业和评估系统。到2010年,全省人工影响天气总体规模、科技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关键应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开发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重点研究开发空中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转化技术和优化配置机制,污水、雨洪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灌溉节水、旱作农业节水与生物节水综合配套技术,重点突破精细灌溉技术、智能化农牧业用水管理技术及设备,加强生活节水技术及器具开发。
(二)森林、草地和其它自然生态系统
--强化对森林草地和其它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加大天然林管护力度,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质量,加快森林植被及其生态系统的恢复,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以恢复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脑山优先、浅山攻坚、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扩大森林植被,加快发展人工草地,恢复草地生态,遏制生态环境退化。野生动植物重点保护对象和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加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力度。依据不同类型开发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制定分区生态修复、耕地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有效保护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
--加强关键应用技术开发。针对天然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亟待解决的关键应用技术开展科技攻关,研究突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关键技术瓶颈,积极引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加快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生物微肥与生物农药技术、工程造林技术、草地修复技术、草种改良技术等适用技术,建立一批适用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点。
(三)农牧业
--加强农田、草原基本建设。加快设施农牧业建设,建设一批新的水利工程,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以沃土工程为重点,改良和培肥土壤,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到2010年,建设日光节能温室16万栋,畜用暖棚2.5万栋,新建集雨利用工程蓄水容积224万立方米。
--推进农牧业结构和种植制度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对农牧业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优化区域布局,进一步促进种植业结构向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经济作物三元结构转变,提高套种、复种面积,加快种养业发展。
--选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优良品种。通过重点建设青稞改良分中心、牦牛复壮、良种羊繁育中心等项目,培育品质优良、抗逆性强等动植物新品种。
--加强农牧业适用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推广。发展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力争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生物技术、病虫害防治、抗御逆境、设施农业和精准农牧业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强农牧业技术示范、推广,提高农业应用新技术的能力。
(四)交通
研究与开发青藏铁路、国(省)道沿线极端气候事件以及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评估技术,研究多年冻土区铁路、公路冻胀、融沉作用防治工程技术,加强铁路、公路沿线防风治沙隔离带建设技术推广,加大公路沥青路面气候区划成果技术应用力度,建立高速公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汽车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交通节能减排示范产品推广力度,全面提高交通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
(五)旅游业
--抓住气候变暖对青海省旅游业带来的机遇。充分利用气候变化延长青海全年的旅游时间、旅游气候条件改善的机遇,加强旅游规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强化旅游管理和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加快发展具有高原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健康旅游,打造高原旅游名省。
--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环保宣传和教育,深化环保意识,合理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保持旅游资源的原汁原味,防止旅游资源遭到破坏。
--加强旅游应急管理工作。将旅游工作纳入到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中,建立覆盖全省重要旅游景区景点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开展旅游景区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服务,确保旅游安全。
(六)建设领域
--落实《青海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及国家、地方资源节约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节能检测、节能建筑认定,规范参与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行为。
--在重大工程、城市建设等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开展重大工程气候资料使用审查、气候可行性分析和气候变化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评价,评估重大工程建设对气候以及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开展重大工程建设气候保障服务。
--逐步推动城镇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开展太阳能、风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城市夜景照明系统,加强城镇地下管网布设,在新城区推广建设共用管沟和地下管廊,提高城市泄洪能力;对供水、供热管道等设施进行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提高设施运行率,建设节约型城镇。
--充分利用气候变暖对建筑业带来的有利条件,提高气候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建筑物的采暖能耗,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物的能效标准。
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
(一)能源生产和转换
--实施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即将制定、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和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制定和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加强水电、煤炭、油气、再生资源等能源战略研究与制定,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优化,减缓能源生产和转换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
--加强体制创新。加快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资源开发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天然气、水、热力等重要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有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培育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资源市场,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强化政策措施。坚持不懈的发展水电,加快黄河水电资源开发,增加发电量;适度发展火电,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煤炭资源开发,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优化煤炭消费结构;坚持油气并重,勘探开发利用并举,实现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的新突破。到2010年,全省电源装机总量达到 1275万千瓦,其中水电1000万千瓦,火电275万千瓦,建成5万千瓦风电项目和一批太阳能光伏电站;煤炭产能达到1400万吨,油气产量当量达到1000万吨,原油年加工量达到1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