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质量目标
以西宁、海东、海西三点一线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到2013年,全省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工业污水、粉尘、烟尘、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分别削减14%和1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4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态良好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
--空气质量。西宁、格尔木、德令哈、海东地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80天,其他地区超过340天,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天数超过320天。
--水质量。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矿化度指标外)达到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城市生态景观水域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水质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具有农业灌溉功能的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土壤质量。全面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农药。禁止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侵害农田,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处置。
(五)其他质量目标
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提高文化产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三大战略
1、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在全省牢固树立“坚持质量第一,注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把以质取胜理念贯穿到生产、经营和服务全过程。坚持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占领市场,以质量促进发展,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实施名牌战略。鼓励广大企业争创具有较强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推动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向名优企业、行业集聚。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做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培育一批制造业名牌;围绕打造中国夏都,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育一批农产品名牌;围绕青海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产业集群。
3、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标准实施监督体系,构建全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动工作机制和风险预警快速反应机制。
(二)推进十项工程
1、质量兴企工程。强化企业在质量兴省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争创国际国内一流品牌,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一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强化“重质量、讲诚信”的经营理念,实施质量经营战略,将质量经营理念融入生产、经营、技术创新和服务等各个环节,推动管理升级。二是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分析制度、质量问题报告制度和质量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努力降低质量风险,减少质量损失。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建设。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档次和水平。三是加快质量创新步伐。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加大技术研发和质量保证经费投入力度,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等系统集成于一体的创新型企业。依托盐湖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盐化工产业基地,打造中国最大的优质钾肥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