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沙棘基地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青政办〔2008〕11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省沙棘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沙棘加工企业、沙棘资源所有者和相关部门在沙棘基地建设中的作用,现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州(地、市)政府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本地区沙棘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本地区年度计划的落实工作;负责本地区沙棘基地建设省下达资金的到位和不足部分资金的筹措落实;负责落实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与县政府签订年度沙棘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本地区沙棘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
二、县政府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本县沙棘基地建设规划;负责本县沙棘基地建设资金到位和不足部分资金的筹措落实;负责落实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与乡镇政府签订年度沙棘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本县沙棘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服务指导;负责落实禁牧措施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协调沙棘加工企业和沙棘农户在自愿互利前提下,签订沙棘基地建设、沙棘资源利用协议等工作;抓好本县沙棘基地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强对沙棘基地建设资金使用的审计管理;做好沙棘基地确权发证工作。
三、乡(镇)政府主要职责
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沙棘基地建设;积极组织成立沙棘协会;负责落实禁牧和沙棘基地管护措施;负责沙棘基地建设中劳力组织、病虫鼠害防治、地块落实、整地造林等工作;负责对沙棘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配合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沙棘加工企业和沙棘农户在自愿互利前提下,签订沙棘基地建设、沙棘资源利用协议等工作;抓好沙棘基地示范点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发展沙棘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村委会主要职责
协助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沙棘基地建设地块落实和调查设计工作,确定年度建设任务;根据下达的沙棘基地建设计划和作业设计要求,负责组织沙棘资源所有者实施病虫鼠害防治、除草、松土、整地、造林工作;负责沙棘基地禁牧管护具体措施和责任落实;负责协调沙棘加工企业和农户有关沙棘基地经营和沙棘果利用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沙棘栽植、采摘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