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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卫计秘〔2008〕421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今年1月中旬至2月,我省遭遇了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系统亦受损较重。灾情发生后,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全力以赴抗灾救灾,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央财政也专门下拨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工作。近日,我厅对各地灾后恢复重建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从上报情况看,还存在着重建项目进度缓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的通知》(皖政〔2008〕31号),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重建任务

  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务必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的高度,按照省政府皖政〔2008〕31号文件要求,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点,全力抓紧、抓实、抓好。要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受灾医疗卫生机构是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各市、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重建进度,督促重建项目在今年8月底前如期完工。各受灾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承担责任,集中力量、采取措施按期完成任务,尽快恢复健全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功能。

  二、多方筹措资金,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财政部、卫生部安排我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和我厅以财社〔2008〕444号文件形式下发各地,各卫生主管部门应尽快与本地财政部门联系,了解资金到位情况,尽快安排有关受灾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安排,按照“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要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落实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

  三、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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