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指标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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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指标(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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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能力建设
| 3
| 完成07年度中央补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项目
| 核查培训文件、材料和培训工作总结
| 于08年6月底前完成并上报书面总结的,得满分;超时完成得2分;
未完成或未上报总结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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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报编制部门批准市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卫生监督局
| 核查编办批文
| 依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卫监督发[2006]223号),完成更名的得满分;已正式报编制部门申请更名,但尚未批准的得3分;未报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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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定一个县(区)开展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试点
| 现场核查
查看市卫生局文件和反映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材料
| 正式确定并已开展试点工作且有材料反映试点工作情况的得满分;虽确定试点县区,但未开展工作或无材料反映试点工作情况的,得1分;未确定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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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领导重视
| 8
| 市卫生局局长(一把手) 参加卫生部部署重点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和省组织 “卫监行动”
| 核查反映带队检查的材料、简报、信息等
| 卫生部部署的6项重点检查和省组织的3次“卫监行动”,按8次计算。市卫生局长全部参加或带队的,得8分;少参加一次,减1分;全部未参加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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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卫生局长(一把手)带队督查县区卫生执法工作不少于2次
| 核查反映督查的材料、简报、信息等
| 对县区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方面的情况开展督查(对实施卫生部部署的重点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卫监行动”和指令性任务的督查不列入此计分范围);带队督查达2次的得满分,带队督查达1次的得1分,未带队督查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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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卫生局长(一把手)专题开会研究卫生执法工作重大事项,每半年不少于1次
| 从本年度局长办公会全部会议记录中核查
| 研究卫生监督执法体制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研究解决卫生执法工作存在的困难等。专题研究不少于2次的,得满分;研究1次的得1分,未研究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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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经费保障
| 4
| 卫生执法人均经费数
| 核查市财政下达的本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数的文件
| 本级卫生执法人均经费比例最高的市,得满分
其他市按排序依次减0.1分
(执法人员数按编制批准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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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数量指标 (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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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组织重点执法检查
| 10
| 完成卫生部部署的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和开展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省卫生厅卫监秘〔2008〕206号印发)情况
(不含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 核查材料
| 1、以市(含县区)为单位,全部完成卫生部部署的健康相关产品、放射卫生、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任务的,得5分;少完成1项,减1分;
2、在完成每项任务中,查处案件最多的市得1分(查处案件须有案卷);其他市得分计算方法: 1
案件查处数×――――――――――――――――――――― =得分
案件查处数最多市的查处案例数
3、每项检查后资料迟报或不完整,分别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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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成全省“卫监1号(年夜饭)、卫监2号(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卫监3号(中秋国庆食品、饮用水等卫生执法检查)行动”情况
| 核查材料
| 1、以市(含县区)为单位,开展三次“卫监行动”的,得3分;少完成1次,减1分;
2、每次行动中查处案件最多的市得1分(查处案件须有案卷);其他市得分计算方法: 1
案件查处数×――――――――――――――――――――― =得分
案件查处数最多市的总数
3、每次行动后资料迟报或不完整,分别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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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 12
| 卫生行政执法案件查处情况
| 抽查案卷
| 1、全市(含县区)得分计算方法(4分):
以市(含县区)为单位,按“卫生行政执法总案件数/市县区百万人口”计算,比值最高的得4分;其他按排序依次递减0.2分。
2、市本级得分计算方法(8分):
按“本级卫生行政执法案件数/本级卫生执法机构人员数”计算,比值最高的得8分;其他按排序依次递减0.3分。
3、单纯“警告”或“未结案”的不计分(移交司法机关并被受理的视同为结案)。
4、在案件计分时,5件“简易程序”按1件“一般程序”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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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发布执法公告
| 4
| 通过报纸、电视、市政府网站、本卫生局网站、卫生监督局(所)网站发布市卫生局卫生执法公告情况
| 核查材料
| 通过报纸、电视、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生局网站、卫生监督局(所)网站发布市卫生局卫生执法公告数最高的市得满分;
其他市得分计算方法:
4
公告数×――――――――――――――――――――― =得分
公告数最多市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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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重视宣传工作
| 5
|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市政府网站报道市本级卫生执法工作情况
| 报纸看原件、电视看光盘、电台听录音、网站看网页打印件
| 报纸、电视、电台、省市人民政府网站、国内知名网站上报道市本级卫生执法工作总数最高的得满分;(不含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局所网站报道数)
其他市得分计算方法:
5
报道数×――――――――――――――――――――― =得分
报道数最多市总数
中央媒体报道的1条信息,按2条信息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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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督促市卫生监督局(所)开通网站并及时更新信息
| 核查网站
| 开通并及时更新信息的得满分,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得2分(工作动态信息至少应每周更新),未开通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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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指导下级
| 3
| 依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市对县(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综合稽查
| 核查材料
| 对所辖县(区)全部开展综合性稽查的得满分,对其中部分县(区)开展稽查的按比例得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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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
| 3
| 认真完成省卫生厅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
| 现场核查及查看材料
| 根据当年下达的有关指令性工作情况,进行核查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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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质量指标 (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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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诉举报查处
| 2
| 认真执行《安徽省卫生监督执法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制度》
| 现场核查
查看材料
| 1、确定卫生监督执法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的,得1分,未确定或未公布的不得分
2、不使用全省统一样式的投拆举报登记表的扣0.5分,登记、处理不规范、不及时的酌情扣分,具体扣分方法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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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卫生行政许可
| 8
| 1、 食品卫生许可规范
2、 医疗机构许可或校验规范
| 抽查食品卫生许可档案和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档案卷宗;现场核查
| 现场核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家,核查医疗机构4家,每家占1分,具体核查内容及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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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日常监管
| 8
| 按照规范,认真开展日常监管
| 现场核查
查看材料
| 具体核查内容及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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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卫生行政处罚
| 8
|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符合《安徽省卫生行政处罚档案整理规范》要求
| 抽查一般程序处罚案卷,按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行政处罚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 1、按省政府法制办考评标准确定得分
2、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局领导随意批示减免处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每件扣4分,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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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分指标 (加至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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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党政领导重视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 市领导重视支持和关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 核查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卫生执法活动和就加强卫生执法工作等方面做出批示的材料。
| 1、市四大班子领导参加卫生执法活动次数最多的市得3分(多位领导同时参加一次活动的,累加);市领导就加强卫生执法体系建设等方面做出批示(不含对做好卫生执法具体工作的批示),最多的市(县)得2分
2、其他市得分计算方法:
3
参加次数×―――――――――――――――――――――――― =得分
参加次数最多市(县)的总次数
2
批示次数×―――――――――――――――――――――――― =得分
批示次数最多市(县)的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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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典型案例
| | 从推荐的案例中进行评选
| 市本级查处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件的,每件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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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扣分指标 (扣满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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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及时查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违法行为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饮用水引起传染病暴发流行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
(发生在所辖县区的,应督办其查处到位)
| 依网上直报或媒体报道
核查查处材料
| 未查处的,每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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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及时查处督办案件
| 对厅挂牌、督办、交办的卫生执法案件的及时查处率达100%
| 核查执法文书和汇报
| 省卫生厅挂牌、督办、交办给市本级的案件查处不及时,查处结果上报不及时,每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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