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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攀枝花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攀枝花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8年9月8日 川价函〔2008〕202号)


攀枝花学院:

  你院《关于申报民航商务和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标准的请批函》(攀学院函〔2008〕13号)收悉。2008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你院新增民航商务和航空服务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并考虑属新招专业,以及实习与就业需求,经研究,现对你院学生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民航商务专业学费按我省现行理工类标准执行;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学分116-138元,折算学年学费5500元/年·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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