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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通知

  附件: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分标准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考核评分标准
  推荐申报社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组织领导
  (15分)

  1、社区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将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

15

  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扣5分;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不明确的,每少一项扣2分。

 

 

目标任务
  (50分)

  2、社区劳动者就业率达到96%。

20

  就业率低于96%的,该项不得分。

 

 

  3、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20

  及时帮扶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做到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零就业家庭应按规定条件认定,做到及时认定、及时消除,当期不消除的,该项不得分。

 

 

  4、失业人员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中。

10

  失业人员要求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就业准备的,及时予以联系落实的,给10分,否则不得分。

 

 

基础工作(35分)

  5、建立和完善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帐、未就业人员跟踪服务台账等创建台账,实时动态掌握辖区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并及时输入计算机系统。

10

  未建立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账的,扣2分;未建立未就业人员跟踪服务台账的,扣2分;动态信息不清楚的,扣3分;台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扣2至10分;不及时输入计算机系统的,扣3分。扣完为止。

 

 

  6、对辖区登记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有记录、有台帐,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

6

  走访率不到100%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对就业困难人员每季度少联系1人的,扣1分。扣完为止。

 

 

  7、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建立与辖区单位定期走访联系制度,充分挖掘就业岗位;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等。

7

  无就业信息发布栏的,扣2分;未建立走访制度的,扣2分。

 

 

  8、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重点援助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6

  少开展一项服务的,扣2分。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援助对象,扣3分(失业人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无就业愿望的除外)。

 

 

  9、积极提供日常就业服务,包括政策咨询、就业岗位查询、推荐职业指导、受理《就业援助证》申请、组织动员失业人员参加培训等。

3

  出现有责投诉的,该项不得分。

 

 

  10、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实行上墙公示制和服务承诺制。有政策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等。

3

  不建立创建工作制度的,扣1分;创建工作岗位职责不落实的,扣1分;没有宣传栏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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