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8年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劳社就[2008]233号)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根据人社部《
关于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7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劳社就〔2008〕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实施。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九月十日
2008年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你就业,我帮忙”为主题,以满足高校毕业生素质提高和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为根本目的,广泛发掘社会资源,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起沟通交流的平台,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和机会,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集聚人才。
二、活动时间:2008年9月1日至9月28日
三、活动范围:全市范围内
四、活动对象
服务对象包括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
重点服务对象包括: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
五、工作目标
1、确保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免费的就业服务。
2、确保活动的各类重点服务对象得到重点援助。
3、确保登记失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60%。
六、活动内容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就业服务月活动顺利开展,各项活动有效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旦秋担任,组员由市劳动保障局就业与失业保险处处长李书贵、培训处处长何萍、副处长魏晋保;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副局长蔚长民、张忠义、黄小昶、潘劼;市培训指导中心主任陈苗根、副主任裘国娟组成,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实施。要求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行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此项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