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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每平米2元 其余市州 每平米2.3元 县(市) 每平米2.8元 长沙市 1.5‰ 其余市州 2‰ 县(市) 2.5‰
事业性
六
工程定额测编费 1、建安工程 2、不能按面积计算的其余构筑物按工程量:
长沙市 每平方1.5元 其余市州、县(市) 每平方2元 长沙市 1% 其它市州、县(市) 1.2%
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长沙、株洲、湘潭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文公布; 2、其余市、州 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住宅3%、工业生产厂房3%、商业类4% 3、县(市)住宅1.5%,其他2.5%
行政性
八
城市道路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