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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章 网站运行与维护

  第十七条 网站的运行与维护由省卫生信息中心负责。
  第十八条 由省卫生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的日常监测,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使网站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第五章 安全与保密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军事秘密等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及计算机病毒。
  第二十条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生网上泄密问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辽宁省卫生厅网站发布信息登记(备案)表
  申请单位(处室):         时间:

信息题目

 

信息类别

卫生快讯Ο 政务信息Ο 政策法规Ο 政务公开Ο

工作动态Ο 政务公告Ο 卫生标准Ο 统计信息Ο

办事指南Ο 机构职能Ο 其  他Ο

信息具体内容:(可附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批处室:

审批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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