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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的通知


  (四)建立完善流域水资源监控体系。要加快规划设计工作,建立完善东江流域水资源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对市界控制断面、控制性水库出库断面、东江干流各梯级、城乡生产生活取水口和集中式农业取水口实施流量监控,对市界控制断面、支流汇入干流的控制断面、控制性水库出库断面等实施水质监控。

  省水利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订《广东省东江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明确水量调度范围、调度时段、调度管理权限、用水计划的申报和年度调度计划的审批下达程序、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确保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及其水量调度计划落实到位。

  附件:1.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水量分配表

  2.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水量分配表

  3.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目标表

  附件1
  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水量分配表
  单位:亿立方米

地区

农业分配水量

工业、生活分配水量

总分配水量

梅州

0.2

0.06

0.26

河源

12.2

5.43

17.63

韶关

0.98

0.24

1.22

惠州

东江流域

13.79

8.89

22.68

大亚湾、稔平半岛调水

0

2.65

2.65

小计

13.79

11.54

25.33

东莞

1.92

19.03

20.95

广州

增城市

4.2

3.89

8.09

广州东部取水

0

5.53

5.53

小计

4.2

9.42

13.62

深圳

0.27

16.36

16.63

东深对香港供水

0

11

11

合计

33.56

73.08

1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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