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分配方案
(一)正常来水年和特枯来水年水量分配。在对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等控制性水库(电站)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进行联合调度、优化运行的前提下,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各地区行业分水量见附件1);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各地区行业分水量见附件2)。
(二)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目标。重要控制断面是监控管理水资源分配指标实施情况的节点。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指标是落实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必须达到的约束性指标,应满足附件3的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按照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省水利厅、东江流域管理局和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在东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中的事权和职责。省水利厅负责我省东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与调度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东江流域管理局负责我省东江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调度,依据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实施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编制年度内水量分配和水量调度计划,监督流域水资源分配计划的执行情况。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东江流域管理局编制的年度水量分配计划和水量调度方案,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取用水总量控制和出境重要控制断面水质控制目标管理,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确保出境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流量)和水质达到控制指标。
(二)加强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联合优化调度工作。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总库容达170.48亿立方米(含防洪库容42.49亿立方米),兴利库容81.26亿立方米,合计控制东江流域集雨面积11740平方公里,对东江流域水资源的调控利用发挥着重要作用。三大水库要按照防洪、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的功能进行联合优化调度,落实水库功能调整及调度方案,统筹协调好防洪与供水、水量调度与电力调度的关系,统一调配水库水资源,实现一水多用、一库多利,充分发挥水库整体综合效益。
(三)建立特殊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制度。按照“蓄丰补枯”的原则,实施东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调度制度。东江流域管理局应根据来水预测、水库蓄水情况以及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用水计划和水库运行调度方案,适时编制广东省东江流域枯水期水量调度计划。同时,要建立特殊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制度,有效应对流域性的严重旱情、突发性的水污染事件以及严重咸潮上溯等突发事件。上述工作由东江流域管理局商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水库(电站)管理部门负责,预案经省水利厅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对连续严重旱情以及严重咸潮上溯情况下的水量调度,由东江流域管理局和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下的水量调度,由东江流域管理局会同有关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