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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规划区范围内拆临拆违零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普查阶段

  1.动员准备阶段(8月28日-8月30日)。召开指导小组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区组织普查人员集中学习表格填写方法,掌握普查技术要求,明确普查纪律。

  2.实施普查阶段(9月1日-9月25日)。普查以主城区330平方公里、呈贡新城规划区107平方公里,以及其他县(市)区镇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进行全面普查(包括建筑物的内外及顶部),要求对临违建筑普查入户率必须达到100%。对确属违法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房屋进行认真详细核查,准确记载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等主要数据,填写普查登记表,并绘制现状示意图。对确属违法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房屋进行拍照。拍照要能全面反映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和所有的现状,每张照片都必须与登记表相对应,以利归档立卷。

  3.建档立卷上报阶段(9月26日-9月30日)。按照违法违章建筑、临时建筑一户一档、一处一卷、一区一橱的原则,将普查登记表、每户现状房屋照片进行统一归档,分类整理上报。

  (二)拆除阶段

  1.全面启动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前)。对普查确定的临违建筑根据(昆政办文〔2008〕44号)的文件要求,由四城区、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规划执法、城建监察、综合执法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实施拆除。

  2.自查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对遗漏部分进行梳理、清查、拆除。

  (三)验收整改阶段

  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由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四创办”、四城区、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对普查和拆除地块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必须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及时上报昆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十个零申报工作督促检查考核验收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报道组: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向单位和广大市民宣传普查和拆临拆违的目的、意义、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核查组:由规划、国土、房管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临违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并负责解释和查处。

  (三)法规保障组:对在普查及拆除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或单位提出异议或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等情况负责解释和说明,并负责行政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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