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事局、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青价人〔2008〕124号)
各区、市人事局、物价局,有关单位:
《
价格法》实施十年来,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深化价格改革,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青岛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市价格工作再上新水平,经各单位推荐,严格评选,对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消费价格处等50个“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和王景祥等90名“全市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价格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为构建和谐青岛,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价格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市价格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消费价格处
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处
市财政局综合处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
市交通委员会财务处
市农业委员会生产指导处
市工商局市场处
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协调处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市市政公用局财务处
市粮食局储备处
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市经贸委服务与贸易处
市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处
青岛海关财务装备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处
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处
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
四方区人民法院
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市北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供电公司财务处
市供热办公室
即墨市物价局
莱西市物价局
平度市物价局
崂山区物价局
城阳区物价局
市南区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