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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南京路118号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核定南京路118号住宅物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
(青价格〔2008〕159号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青岛天应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京路118号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建议》(青天置字[2008]017号)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价房[2007]1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对该住宅物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运行费和二次供水运行费核定如下:

序号

项目

物业服务等级

(或类别)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一、

物业服务费

 

 

 

1

综合管理服务

二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25

2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二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25

3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二级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35

4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日常运行、养护服务

 

 

 

1)

共用部位

二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4

2)

公共照明

二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4

3)

消防系统

一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10

4)

避雷系统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1

5)

弱电系统

一类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08

二、

电梯运行费

 

每月每建筑平方米

0.40

三、

二次供水运行费

 

按实际用水量

每月每吨

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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