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沪交办秘〔2008〕11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局政府网站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上海城市交通网在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政府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的安全、可靠运行,促进电子政务建设,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结合市交通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城市交通”网站(以下简称“城市交通网”)是市交通局的政府网站,是“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分站点,也是市交通局网上电子政务的平台。
根据《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城市交通网的主域名www.jt.sh.cn和jtj.sh.gov.cn已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注册登记使用,是城市交通网的合法域名。
第三条 城市交通网的办站方针是“准确性、及时性、互动性、引导性”,体现“以人为本、政务公开、服务为先、资源共享”的办站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城市交通网的领导机构是市交通局网站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局网管会”)。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任委员。
第五条 局办公室在局网管会领导下统筹协调城市交通网的各项工作。网站的日常工作设编辑部、业务部和技术部,由各相关单位(部门)承担。各单位(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