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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08〕1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汛后,全省以整险加固为重点的水利建设进展顺利,各类防洪预案的编审、防汛物料、通信、队伍等保障措施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正在落实中,防汛准备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由于我省堤防战线长,水库、涵闸、泵站多,受洪水威胁的范围广;加上汉江中下游堤防、荆南四河等连江支堤以及中小河流抗洪标准低,江河崩岸频繁、病险水库存在隐患、在建水电站管理薄弱、地质灾害险点多,防汛抗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为进一步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汛是湖北天大的事。做好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从早、从严、从实抓好。要结合洪水威胁始终是心腹大患的省情和防汛的隐忧,开展水患意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握防汛抗灾主动权,努力做到由减轻灾害损失向防范灾害风险转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二、抓紧整险除险。各地要按照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抓紧做好水利工程的整险除险施工。对已安排计划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整险加固项目,要落实责任,加强督办,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整险加固任务。特别是对小型水库溢洪道开挖、水库除险加固、荆南四河以及武汉连江支堤、黄冈长江回水堤防加固,江河崩岸整治等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施工进度。凡属常年施工的项目,要逐一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对年初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水利工程,要抓紧抢修,确保当年修复。要加快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加大灌区改造力度,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对水利工程新发生的险情,要不等不靠,分级负责,分级筹资,抓紧整险除险,决不允许带险入汛和有险无策。

  三、确保“四小”安全。当前,我省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在建中小水电站和中小滑坡区域防洪薄弱的问题比较突出,要作为备汛工作的重点。对中小河流,要提早检查物料储备和防汛队伍落实情况,对易出险的堤段要将物料运抵现场,以应急需。对中小水库,重点是提早落实“五大责任”,即行政首长负总责、指挥长具体组织、技术责任人业务把关、岗位责任人组织日常工作、安全责任人监督的责任,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对无专人管理的小型水库,要逐库确定专管或兼管人员。对在建中小水电站,要明确所在行政区域行政首长为防汛第一行政责任人,项目法人为项目第一防汛责任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第一防汛责任人,制订防汛预案、转移预案,报当地防指审批。预案一经审批,相关责任人要坚决执行,确保安全。对中小滑坡区域以及不设防的小河山溪、滑坡易发区域,要做好避让保安,提前确定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带队干部,增强群众自救互救意识,搞好群防专防,保证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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