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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关于印发《政务督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4.承办处室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可于规定时限期满前两天填制工作目标延期完成申请表(附件2),经局领导审批后延长办理期限。
  第五条 政务督查事项的考核
  政务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将纳入支付局年度考核,具体赋分将按照《支付局工作目标及督查事项考核赋分办法》办理。
  每季度末,综合处负责将当季度督查事项完成情况汇总后,统一提交局办公会研究。
  第六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1.督办通知单
  2.支付局工作目标延期完成申请表

  附1:督办通知单
  编号:             年  月  日

督办事项内容

 

责任处室

 

责任人

 

交办时间

 

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处领导意见

 

局领导意见

 

备注

 


  附2:工作目标延期完成申请表
  200___年__月__日

工作目标

内容

      

类型

重点工作目标/督办事项

责任处室

 

完成时间

 

延期

原因

及预计

完成

时间

 

 

 

 

 

局领导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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