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安监管办〔2008〕104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市直接监察单位: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五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本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四级治理和三级督办机制,推进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专项整治,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推动本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内容包括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两个方面: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投入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换发情况;
7.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8.重大危险源普查、预警、监控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