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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和陶瓷博览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和陶瓷博览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08]209号 二00八年九月九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2008年国庆、中秋两节和第八届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将至,为保证“两节”和陶瓷博览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是广大群众旅游、食品消费的高峰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期;陶瓷博览会是展示我市各项建设成就的重大节日,届时各界宾朋将来我市考察参观和洽谈项目。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两节”和陶博会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明确工作责任,根据这个时期食品消费特点,精心制定监督检查方案,集中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确保节日食品卫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市及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强化薄弱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一是针对“两节”和陶博会期间消费者在外就餐增多的特点,重点加强对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企业卫生许可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持证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原料来源及索证情况;食品加工、储存过程的卫生管理情况;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及保洁情况;有无超能力接待等。二是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各类小型食品加工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流动摊点等生产流通环节及旅游景点等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节令食品,如粮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奶制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及散装食品等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节令食品的抽样检查。严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在市场中流通。对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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