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供水行业办事公开目录》、《福建省燃气行业办事公开目录》、《福建省城市公交行业办事公开目录》的通知
(闽建城[2008]66号)
各市、县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厦门市交通委:
为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行业的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原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我厅编制了供水、燃气、城市公共交通三个行业办事公开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地区相应行业的办事公开目录,并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九月九日
福建省供水行业办事公开目录
一、城市供水行业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公开
(一)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划
1、《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3、《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办法》
4、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5、城市供水节水专业规划摘要
公开方式:在当地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告栏或者网站发布。
(二)行业管理和监督
1、水质监督
发布内容: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
发布频率:每月一次。
公开方式:在当地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自来水企业的网站或者公告栏发布。
2、行政执法
发布内容:
⑴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⑵供水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⑶重大行政复议的受理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发布频率:根据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情况,及时发布。
公开方式:在当地城市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公告栏或者网站发布。
3、首问负责制及投诉处理
⑴设立行业服务投诉电话。
⑵首问负责制。公布业务受理电话,明确责任人。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工作,认真办理、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答复的,告知办理时限;不属于责任人本职范围内工作,须告知经办部门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