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130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17号)精神,按照省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意见》(冀劳社办〔2007〕169号)的安排部署,现将《河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安排和部署。要根据《河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活动的名称、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法等),并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服务月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各市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和就业情况基础统计工作,并按我省活动方案要求, 8月29日前向省厅报送实施方案,10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数据。
联 系 人:王铁钢 田振岳
联系电话:0311-88616741 88616738
传 真:0311-88616740
电子邮箱:tianzhenyue@126.com
附件:1.河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
2.河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河北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包括登记求职和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
重点服务对象包括: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
三、活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