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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盐酸二氢埃托啡流失、被盗数量在100片以上;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被盗在5公斤以上;

  (五)毒性药品危害范围跨越设区市行政辖区,并超过该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能力;

  (六)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滥用成瘾人群。

  第三条 特殊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系统联动的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分管特殊药品的局长为组长、省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稽查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河北省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特药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省特药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特药应急办公室),负责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省特药应急办公室设在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特药应急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日常监测、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应急领导小组上报。

  第五条 省特药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研究制定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

  (二)研究并建立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审议批准省特药应急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四)研究解决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件扩大,力争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负责指挥全省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六)必要时负责向社会发布特殊药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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