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8〕2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意义
1-7月,全县完成辖区财政收入23830万元,增长40.9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209万元,增长38.73%;财政支出(含上级专款支出)完成40795万元,同比增长27%。经济增长、财政收支都呈增长较快的势头,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但财政收支还面临一系列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减收因素较多。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整,低温雨雪地震等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物价上涨和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减收因素都导致财政增收较难。二是财政在落实国家灾害救助、强农惠农、环境保护和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上投入压力大。圆满完成我县财政收入任务,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对巩固和发展当前大好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作用,而且对于我县不断加快建设渝东枢纽门户和“两翼”地区绿色生态强县也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增收节支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而抓紧抓好。
二、加强财源建设,落实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工业强县”战略,重点培植新兴骨干财源,充分利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政府信用担保、税收优惠等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努力抓好对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产业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吸引更多的企业、项目和资金落户我县,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不断夯实财源基础,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任务顺利完成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坚持依法治税,维护税法严肃性。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偷、逃、骗、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完善煤炭、铅锌矿计量征收税费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建筑业、房产业、规模企业税费的征收管理力度。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强土地出让金、土地整治收入的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全年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