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实施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加快形成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体系,推动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加快改制、规范运作,通过上市融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作用,广泛调动有关专业机构和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培育环境。

  (二)坚持滚动培育、批次推进的原则。深入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资源,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做好改制上市后备资源的储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广泛推广的同时,重点做好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加强对重点优势企业的辅导与扶持,争取部分优势中小企业率先改制上市。

  四、总体目标

  根据资本市场要求,选择5户至10户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成长性良好、有上市意愿的中小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争取通过系统性服务和配套政策支持,促使中小企业提高对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认识,使一批中小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运作水平明显提高,成长性明显增强,改制和上市进程明显加快。到2010年力争培育和扶持1户至3户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2020年争取培育和扶持5户至10户中小企业上市,逐步形成一批运作规范、实力较强、发展健康的上市中小企业,推动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体系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区域、部门、行业较多。因此,要加强部门、行业协作,州和县、市联动,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立楚雄州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体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