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德政发〔2008〕20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德宏州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德宏州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我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和“十一五”时期全州改革攻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云发〔2008〕6号)的有关要求和省发改委关于云南省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的通知,结合我州实际,现就2008年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并对各项改革主要任务作分解。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努力实现德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重点,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体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以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以创新资源环境管理体制为重点,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以试点示范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各项改革工作。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