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送资料
  1、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其他资料
				
声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申报			
	 资料真实、合法,国有股东公平分享股息、股利及其他合法权益。			
				
明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20 年 月 日

  总会计师:      经办人:

  附表3: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申报表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名称 
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国有产(股)权及其交易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注册地址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其中:国有股权 
账面资产总额 其中:固定资产 
国有净资产 资产评估值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地址 
     结算银行  结算账户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转让标的  占国有净资产比重 
转让底价  实际成交价 
合同或协议签订日   交易结算日 
价款结算方式  价款结算时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