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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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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有关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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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本公司对以上情况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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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明│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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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股股利〈股息〉)申报表
  20  年度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其中:国有股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应交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情况
 项   目申报数省级预算单位审核数省财政厅复核数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亏损以“-”号填列)   
3可供分配的利润   
4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5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6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7国有股权所占比例   
8应付国有股股息、股利   
9加:以前年度欠付的国有股股息、股利   
10减:本期已付的国有股股息、股利   
11应交(退)国有股股息、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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