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台: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及时在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插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及时向中国气象局决策服务中心提供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气象服务信息;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在电视气象节目、手机短信、“12121”电话答询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向省防火办提供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省气象科学研究所:负责卫星遥感监测与分析,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干旱、洪涝、大雾、森林草原火灾等监测信息;向省防火办提供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信息;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的仪器设备保障;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省防雷中心:负责雷电灾害防御的技术保障,雷电灾害的调查、收集,灾情鉴定与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研究等;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工作中的车辆、电力保障等;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预警与报告
3.1.1 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内容
(1)来源
省、市气象台和县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测、警报、气象灾害情况收集,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
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
(2)内容
灾害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灾害性天气实况,包括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情况、灾害性天气过程实况,以及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气象灾害灾情,包括气象灾害灾情、因气象服务而减少损失情况等。
凡符合《河北省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报送标准的,要按规定报送上述内容。具体上报内容和格式、标准和程序,按照省气象局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1.2 气象灾害信息审核和报送
(1)县气象局收到气象灾害信息后,经审核符合省气象局规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和重大气象灾害标准的,由县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负责人签发后,在2小时内上报市气象局、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