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急处置办法
1、群体性突发事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劝阻,疏散人群,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秩序;机关党委、人教处要深入现场,采取措施,化解矛盾,促使事件尽快平息;服务业发展中心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2、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向“119”报警,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人员走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办公楼,并组织人员尽力先行进行扑救;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关掉一切电源,及时打开通气窗,并组织人员疏通交通、封锁现场,配合消防专业人员组织灭火救灾和做好辅助工作;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协助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员,并配合办公室做好机关人员的撤离工作;人教处负责通知伤亡家属,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机关党委配合;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3、地震事故。办公室负责组织机关人员走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办公楼,地震后配合救灾专业人员抢救伤员;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地震后配合救灾专业人员抢救伤员;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做好人员思想稳定、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并配合办公室工作;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4、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要立即拨打“110”,办公室、服务业发展中心及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处理工作。如遇重大交通事故,要迅速救治伤员,并第一时间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有效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寻找目击证人,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开展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办公室负责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做好相关工作;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5、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办公室、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同时向 “110”应急联动中心救助;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及时设置隔离带或污染区,封锁和保护现场,控制现场秩序,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6、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负责及时联系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同时对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机关党委、人教处负责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的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工作,稳定情绪;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急救物资的供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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