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区分事故等级和事件性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自行处理,做到依法办事、稳妥处理。
5、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要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上级报告;从事件的发生到事件处理结束,要保证处理情况的信息畅通,随时让有关领导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副主任赵春华
副组长:巡视员王爱臣
成 员:办公室、工业局综合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监察室、服务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在委党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分析有关信息,预测相关事件的发展趋势,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要时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协调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单位范围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处室职责: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疏散引导;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车辆交通保障(宏苑宾馆负责灭火器材、通风口、门窗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发生事故时,迅速打开应急通道。);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思想工作,稳定人心;人教处负责人力保障、安抚人员;监察室负责事后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工业局综合处负责提供物资保障。
(二)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爱臣
副主任:崔宇秋、王书涛
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和服务业发展中心共同承担,各有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情况,督促有关处室提出初步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别,提出处置原则和解决方法;深入现场,了解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协调相关处室,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及时编发网上情况信息,发现不良信息及时加以处置;负责对外新闻发布等宣传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委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迅速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处室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继续发展,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委领导指示,及时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