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预警分级
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省(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省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省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省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省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省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Ⅰ级预警信息予以确认并发布;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对Ⅱ级、Ⅲ级、Ⅳ级预警信息予以确认并发布。
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和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多省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以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省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启动河北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省内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