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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


  附件3:
  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表

  被评议单位:            评议等级:             

评 估 内 容

评估等级

(10)

(8)

一般(6)

(0)

1、及时准确梳理本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的20日内公开(10)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10)

    

3、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依申请公开、意见箱;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通过网上查看(10)

    

4、 设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10)

    

5、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主动送交指南、目录、年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文件类型为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办理交接手续(10)

    

6、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受理回复申请人,是否违反规定收费;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10)

    

7、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10)

    

8、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否满意、服务是否满意(10)

    

9、对政府信息公开查找、利用是否方便(10)

    

10、编制、报送并及时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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