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 考核内容
| 小项及分值分配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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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10分)
| 1、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建立(明确),工作人员落实,任务分解到位,建立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关系。
| 分管领导明确(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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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网络建立(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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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建立,人员落实(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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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解到位(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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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体系建设完整。
|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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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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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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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考评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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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送交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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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的形式(10分)
| 1、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 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可通过网上查看。(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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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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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上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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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信息公开其他载体的建设情况。
| 在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或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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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公告公报、新闻媒体、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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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60分)
| 1、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 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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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
|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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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信息归入的类别正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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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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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的办理事项内容及要求与实际办理的情况一致(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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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情况。
| 至少建立一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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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受理时按要求出具受理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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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的能按程序书面征求意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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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延长答复的申请按程序办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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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1次扣1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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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 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缺1项扣1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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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在3月10日前上报并公布(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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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规定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并及时更新。
| 未按规定送交或及时更新的,1次扣1分(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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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20分)
| 1、举报、投诉信息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 发生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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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的泄密情况。
| 发生泄密情况被查实的,每次扣2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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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 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5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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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信息公开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
| 出现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扣3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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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其他情况。
| 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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