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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等关于本市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

  (一)组织领导(20分)
  1.区县党委、政府,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有关大学把建设活动纳入整体工作目标、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5分)
  2.区县党政主管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参加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深入医疗机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5分)
  3.建立健全由综治部门牵头,卫生部门为主,公安、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创建工作机构,并对辖区内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 各办医主体对所属市级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5分)
  4.创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制订开展建设活动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办法。(5分)
  (二)部门分工协作机制(30分)
  1.有建设工作方案,有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工作简报;(5分)
  2.领导小组成员对创建工作熟悉,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工作人员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内容熟悉;(3分)
  3.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强化对医院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各种治安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消除;协助医院建立医警协作机制;(5分)
  4.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建立对弃婴儿、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落实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协助联系被遗弃患者家属的工作;(4分)
  5.工商部门依法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4分)
  6.城管部门对“号贩子”、“医托”、在医院内散发小广告以及医院周边市容环境开展监督管理工作;(4分)
  7.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创建活动,制订以创建工作为主题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客观、真实,舆论导向正确;建立创建“平安医院”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如:利用新闻媒体开辟“平安医院”建设专栏等)。(5分)
  (三)医院安全管理(20分)
  1.申康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和卫生行政部门将建设活动列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完善,信访问题处理妥当;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履行医疗服务活动监管职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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