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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宣传部等关于本市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意见

  组  长: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建光
  副 组长:   市综治办副主任       乐伟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江宪法
  成  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春雷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 红
          市民政局副局长       高菊兰
          市工商局副局长       乐贵忠
  办公室成员:  市卫生局党办主任      吕欣欣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袁忠俭
          市卫生局宣传处处长     王 彤
          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    张 炜
          市卫生局监督处副处长    葛燕萍
          市综治办主任科员      阮山峰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尼 冰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内保处副处长 彭兴宝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副处长  任炽越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   黄东明

  附件3:
上海市“平安医院”
创建活动考核细则与考核标准(试行)

  一、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等八个部分。
  (二)考核对象
  各区县、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各有关大学“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机构。
  (三)考核方法
  上海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考核各区县、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有关大学医院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机构,并抽查、暗访所属医院各1-2所,综合评分。
  各区县、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有关大学“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机构,依据本考核细则和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并报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备案。
  (四)考核结果应用
  1.为《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中关于平安建设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2.评价各区县、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有关大学“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成效。
  二、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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