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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毛集实验区200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毛集实验区200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的批复
(淮府秘〔2008〕87号)


毛集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呈报的毛集实验区2008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置换业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夏集镇境内拟置换农民集体建设用地2.4569公顷与被置换农民集体农用地2.1916公顷(全部为耕地)进行置换。
  同意你区使用被置换农民集体土地2.1916公顷进行新农村建设。
  置换后的被置换土地由你区人民政府依法办理使用手续,并不准改变经批准的土地使用用途。
  二、你区管理委员会要认真实施土地置换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做好拟置换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拆迁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农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时将拟置换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复垦后的耕地面积不得少于2.1916公顷,质量不低于被置换耕地,并按要求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三、你区管理委员会要严格依法履行使用土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按照使用土地要求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使用土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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