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绩效考核。要把项目审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环境建设、项目库建设和服务重点项目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和优化项目建设发展环境。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增幅考核与增量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
12、完善奖惩制度。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额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在推进“9771”行动计划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六、创新项目管理,加强科学调度
13、建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立市、县区二级项目管理体系,将“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按投资规模和重要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除具有牵动性强、全局性的部分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制度,其他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由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实行调度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计汇总和总协调。
14、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在前期工作、审批、建设等环节,发展改革、经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明确工作责任,注重衔接,保证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形成协作配合、运转高效的工作制度。
15、加强日常调度,改进调度方式。除列入省“861”项目实行既定方式调度外,对市“9771”项目采用市政府调度和分级、分类调度二级制,调度方式以会议调度、现场调度和专题调度相结合。按照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全市排出今明两年100个左右的重点项目进行调度,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各行业按照各自管理权限,按照每月一调度要求,及时将本部门、本辖区项目进展情况统计汇总,及时协调解决本部门、本辖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市政府项目管理综合部门,在重点调度列入省“861”项目和“9771”100个重点项目的同时,还要了解掌握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加强指导,检查督促,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16、实行项目动态管理。每年对“9771”提升行动计划项目库进行更新,实行有进有出,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对项目实施好的县区、部门及时通报表彰;对在2年内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实行出局通报制。要按照“建成一批、开工一批、推进一批、储备一批”工作机制,确保每年都能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确保每年都能有一批“9771”项目提升到省“861”项目之列,确保每年新增项目储备规模500亿以上。